今天一早那個人不知是不是吃了炸藥了,火氣很大,
早上要上班前說車子要保養,他要載我們上班上課,
結果,我忘了他要開另一台車,就去預熱我在開的那台,
死了,
被駡了,他就開駡了,不是說要載你去嗎,你還開那台,
喔~~~
那...關起來就好了丫,
他...........開去啦,
車子要保養了也不知道,連星期六車子也都在開,
我...奇怪了,要保養你就說一下就好了,我就不開了丫
他...不會自己看丫
我....誰會去看那個丫,開車上路.............怒火中燒

路上,我就問了那二個小的,如果爸爸和媽媽離婚,你們去跟爸爸好了, 爸爸比較會賺錢,媽媽什麼都沒有.. 結果... 老大就在哭了,弟弟說了一句..媽媽我長大會賺錢給你喔... 足感心~~ 去公司後,發了一封簡訊給那個人,
內容大致如下:
如果你都沒辨法用溝通的,我也不想莫名奇妙挨你駡,請你去找一個可以挨你駡的人,小孩要歸誰你決定... 當天一直在考慮要不要回去,結果..剛好小的發燒,帶去看醫生蠻晚才到家, 理所當然不回去了, 路上叫老大打電話跟他老爸說,今天不回家睡了, 結果他說"一定要回去"...去他的一定要回去, 我就跟他說,我早上被你駡成那樣,怎麼可能回去...明天再說, 男人就是賤,過二天態度就放軟了, 說"對不起" 我想說的是,有些事傷害既已造成,不是一句對不起就當做沒發過了, 把一根釘子釘入木板中,再把他拔出來,釘子雖然不在木板上了,但痕跡卻永遠不會消失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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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玟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